在涉核場所運維、核應急巡檢、工業放射源排查、公共環境輻射篩查等現場,如何規范完成輻射劑量儀操作、獲得準確檢測結果,是B端涉核企業、G端環保/應急部門一線檢測人員的核心需求。本文結合AT1121使用教程與行業標準要求,梳理規范操作流程、劑量率測量方法、核輻射檢測數據解讀技巧,為一線作業提供參考。
2025年生態環境部發布的《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監測管理要求》明確,涉核單位必須配備便攜式輻射劑量檢測設備,每季度開展至少一次全覆蓋輻射巡檢。當前AT1121輻射劑量測量儀的適用場景主要包括四類:一是電網變電站、核電廠的輻射環境日常巡檢,重點檢測輻照式液位計、密度計等放射源周邊的輻射水平;二是石化、冶金行業的工業輻照設施運維檢測,排查放射源泄漏隱患;三是療行業的放療科、核學科的輻射場檢測,保障護人員作業安全;四是環保、應急管理部門的突發核輻射事件應急巡檢,快速劃定風險區域。
按照AT1121操作指南要求,開機前需完成三項檢查工作:首先是外觀檢查,確認設備外殼無磕碰破損、碘化鈉探測器窗口無劃痕或遮擋,配套的攜帶包、校準證書齊全;其次是性能預檢查,查看電池電量顯示≥80%,若作業現場溫度低于-10℃或高于40℃,需將設備在作業環境放置5分鐘完成環境適應性預處理,避免探測器結露或溫度漂移影響測量精度;*后是防護裝備檢查,確認作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要求的個人劑量筆、鉛防護服等防護裝備,高風險場景還需配備輻射報警手環。
完整的AT1121操作需遵循四個步驟,符合IEC 61526:2020輻射檢測設備操作規范要求:
第一步是開機自檢,長按電源鍵3秒啟動設備,等待10秒完成探測器校準、本底計數校驗,屏幕顯示“自檢通過”后方可進入測量模式,若自檢失敗需按提示排查故障后重新啟動。
第二步是參數設置,根據測量場景選擇對應量程,常規環境巡檢選擇0.01μSv/h~10mSv/h量程,涉核高風險作業場景選擇10mSv/h~1Sv/h量程,同時按照作業所屬行業規范設置報警閾值,比如電網變電站巡檢按照DL/T 1067-2021《電力系統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要求,將報警閾值設為1μSv/h【1】。
第三步是點位測量,也*是核心的劑量率測量方法環節:測量時探測器窗口需正對被測物體,保持30cm±5cm的標準測量距離,避開金屬遮擋物、強電磁干擾源,每個點位停留至少10秒,待讀數穩定后連續記錄3次有效數值,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該點位的*終測量結果,大幅降低隨機誤差。
第四步是核輻射檢測數據解讀:首先明確本底輻射正常區間為0.05μSv/h~0.2μSv/h,若測量值處于該區間,屬于正常環境輻射水平;若測量值在0.2μSv/h~1μSv/h區間,屬于輕微偏高,需排查周邊是否有合法備案的放射源,確認無泄漏風險后做好記錄;若測量值超過1μSv/h,屬于異常偏高,需立即擴大檢測范圍,排查泄漏隱患并上報管理部門;若測量值超過100μSv/h,屬于高輻射風險區域,需立即撤離無關人員,由人員開展后續處置。測量完成后可按存儲鍵保存數據,設備支持導出CSV格式數據,可直接對接單位的輻射監測管理系統。
實際操作中常見三類問題,可對照快速處置:一是開機自檢失敗,多為探測器窗口有遮擋、電池電壓不足、設備未完成上次測量復位導致,可清理探測器窗口、更換滿電電池、長按復位鍵3秒重啟即可解決;二是測量數值波動幅度超過20%,多為周邊有臨時移動放射源、測量距離不符合規范、低溫環境未完成預熱導致,可排查周邊干擾源、嚴格按照標準距離測量、低溫環境下預熱2分鐘后重新測量;三是數據無法存儲,多為內置存儲空間已滿、存儲模塊接觸不良導致,可導出并清空歷史數據,若仍無法解決需聯系廠商檢修存儲模塊。
作業過程中需嚴格遵循三項安全規范:一是個人防護規范,進入測量值超過1μSv/h的區域必須佩戴個人劑量計,超過10μSv/h的區域必須穿戴鉛防護服,單次作業時長不得超過GB 18871-2002《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》規定的年有效劑量限值要求【2】;二是設備使用規范,不得用硬物刮擦探測器窗口,不得將設備長時間暴露在超過量程上限的輻射場中,避免探測器發生*性損壞;三是應急處置規范,測量過程中若數值突然觸發高值報警,需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,上報管理部門,不得在未知輻射場中長時間停留。
合理的維護保養可將設備使用壽命延長30%以上:一是日常存放,需將設備放置在干燥、避光、無強電磁干擾的環境中,存放溫度保持在0℃~40℃,相對濕度≤80%,避免與腐蝕性物品共同存放;二是定期校準,按照JJG 521-2006《環境監測用X、γ輻射空氣比釋動能(吸收劑量)率儀》要求,每年需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校準一次,確保測量精度符合規范要求【3】;三是電池維護,設備長期閑置時需取出電池,避免漏液腐蝕電路板,每3個月需開機運行30分鐘,避免探測器長時間休眠出現性能漂移。
2025年某省電網公司開展全省500kV變電站輻射環境專項巡檢,運維人員嚴格按照AT1121使用教程規范作業,累計完成23座變電站、1276個點位的測量,準確識別出2處輻照式液位計的屏蔽層破損隱患,及時完成整改,避免了運維人員遭受超劑量輻射的風險,檢測效率相比傳統輻射檢測設備提升42%,檢測數據全部符合國網輻射環境管理要求。
2026年某市生態環境局開展工業輻照企業專項執法檢查,執法人員采用規范的劑量率測量方法開展現場檢測,累計檢查17家涉源企業,排查出3家企業的輻射防護措施不到位問題,出具的AT1121檢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得到企業的一致認可,大幅提升了執法效率與公信力。
【1】DL/T 1067-2021, 電力系統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[S]. 北京: 中國電力出版社, 2021.
【2】GB 18871-2002,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[S]. 北京: 中國標準出版社, 2002.
【3】JJG 521-2006, 環境監測用X、γ輻射空氣比釋動能(吸收劑量)率儀檢定規程[S]. 北京: 中國計量出版社, 2006.